歐洲銀行局的研究發現,如果「巴塞爾Ⅲ」條例,應用於2011年6月的有關銀行資本負債表,歐洲的48間大型銀行之中,就會有56%的銀行,未能通過規例所要求的7%一級資本充足率要求。「巴塞爾Ⅲ」條例在6年之內逐步實施。
該研究同時發現,歐洲的銀行要達到「巴塞爾Ⅲ」其他規例的要求,尚有一段距離,以目前水平,歐洲銀行業持
有的流動資產,只能符合2015年預期水平的七成而已。
研究所顯示的銀行資本數目與2009年時的研究差別不大,當時研究指出,銀行業資金缺口為2630億歐元。不過由2011年中期開始出現較大變化,由於銀行測試要求進一步收緊,加上歐債危機,歐洲很多銀行減持非核心資產以提高資本需要。
與此同時,美國也在收緊對銀行的監管措施,以前任聯儲局主席沃爾克為名的「沃爾克規則」,目的為減少銀行坐盤交易,限制進行高風險投資。